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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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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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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 色
白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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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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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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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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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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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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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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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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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学生
☑社会人员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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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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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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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工种):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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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书
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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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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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工种):标准工种名称 申报等级:三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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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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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技能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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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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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条件可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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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我申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维护认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现郑重承诺如下:
1. 本人已阅知并理解《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等相关政策及报名须知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业等级的条件要求。
2. 本人报名填写(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现持有证书、职业工作年限等信息及认定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3. 本人知道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清楚知道应按时参加认定,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认定。
4. 本人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认定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评价机构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评价机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不做扰乱报名和认定秩序的行为,不实施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5. 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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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
兹有我单位员工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 日开始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至今,累计从事 专业工作满 年,工作简历如下:
工作经历起止年月
(或培训学习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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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名称
(或参加培训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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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
(或培训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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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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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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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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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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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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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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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知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经历、培训学习经历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参加考试者)、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得证书者)的处理。并自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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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在工作期间,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本次申请考评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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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否则不予受理。2、本表由评价机构存档。
参评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
第一条 参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该科目的评价成绩。
(一)携带禁携物品(包括与评价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以及规定以外的工具等)进入座位(或考位)或未将禁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或考位)参加评价,或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位),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三)在考场(或考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四)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条 参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且当年不得参加评价。
(一)在评价过程中使用规定以外的带拍照、存储、传输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相机、手机、耳机、U盘、手提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或其他电子用品的;
(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评价内容相关资料等的;
(三)故意损毁试卷、工件或考试材料的;
(四)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的:
(五)存在其他作弊但对其他应试人员未造成严重干扰的行为。
第三条 参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情节轻微的,2年内不得参加评价;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评价,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
(一)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取得参加评价资格的;
(二)评价前以非正当手段获得试题或答案或进行传播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胁迫他人配合作弊、偷换工量器具或工件等的;
(四)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评价或替他人参加评价的;
(五)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六)故意损毁评价设备(含视频监控系统)、材料,造成设备事故、人身伤害或设备主要零部件损坏的;
(七)其他影响恶劣或严重扰乱评价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 评价活动结束后,发现参评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并经确认的,依照本指引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处理,对其中已颁发证书的,由评价机构或评价机构监管部门宣布评价成绩无效,并对已发放证书、已上网证书数据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申请人阅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