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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2年招生季丨关于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提高的相关政策

作者: 发布于:2022/5/31 17:38:05 点击量:

 

1.近日印发的 《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持续提升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推动落实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21号,2016年12月9日印发)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贵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 74号,2018年11月25日印发)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4.《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2019年6月16日印发)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参加公务员招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业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招募、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落实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中等学学历教育待遇的政策规定。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2021年8月12日印发)
完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推动与有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认。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2021年10月22日印发)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手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 86号,2021年11月5日印发)
完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推动与有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认。推动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 (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
8.临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6部门印发《关于做好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征兵工作的措施办法(试行)》(临征联 〔2021〕1号,2021年6月9日印发)
自2021年起,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参照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时全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站体检,优先组织政治考核,体检政考“双合格”的优先审批定兵。
9.《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 〔2021〕 57号,2021年6月18日印发)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对待。
1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优化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流程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鲁人社〔2021〕 76号,2021年10月)
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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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临沂市建筑技师学院办公室
素材来源:临沂市建筑技师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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